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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4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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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杨文华、王新军、斯琴: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王文东与冀喜军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王文东于2024年6月12日将王新军、杨文华、斯琴于2007年3月13日欠其的债权本金20万元及利息全部依法转让给冀喜军。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自接收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冀喜军履行全部给付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文东2024年6月18日

■联合拍卖公告

我公司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以网络方式公开拍卖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宗房产整包处置项目。现公告如下:

参考价:35875047.02元

公告网址:https://www.ejy365.com/ info/ejy179963。

标的详情、交易条件、勘验、报名等详见公告网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关经理18586095919

内蒙古腾泰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13015015892

内蒙古腾泰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6月18日

■仲裁公告

临河区御香居餐饮店: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杜聚夫与你单位劳动工资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下列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字(2024)15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仲裁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临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6月18日

■公告

赤峰中沐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陈中山与你单位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4〕567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4年6月18日

■仲裁公告

呼伦贝尔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007332832554):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呼伦贝尔绿祥宾馆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4]呼仲立字第5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格式文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表等。你方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你方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你方可以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未选定则由本会主任指定刘新富为本案独任仲裁员,并定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电话:0470-8217486。仲裁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F区一楼。)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公告

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本院受理武学敏与你单位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经济补偿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4〕558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4年6月18日

■召开股东会决议通知

冯柏林股东:内蒙古修齐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6月11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如下决议:1、同意刘伟增加注册资本金10674739.66元,现股东刘伟持有股份比例为99.3336%,股东冯柏林持有股份比例为0.6664%。2、同意将股东冯柏林持有公司0.6664%股权归新股东刘阔持有,刘阔新投入股权资金交由法院,作为刘伟执行(2020)内0125民初30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内容。3、同意股东刘伟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99.3336%股权,转让价为2200万元,原股东冯柏林有优先购买权。

特此告知

内蒙古修齐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6月18日

关于《今日财富》杂志有关事宜的声明

《今日财富》是一份以搭建经济信息平台、关注经济信息前沿、传播经济信息动向、促进经济信息交流为办刊宗旨的财经期刊。2022年1月以来,《今日财富》未以任何形式出版以“中国知识产权”命名或作为主题的杂志(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等),凡以“中国知识产权”命名或作为主题出版的出版物及其经营活动均与《今日财富》杂志无关。

特此声明

《今日财富》编辑部

2024年6月18日

■遗失声明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呼和浩特市滨河新区建设指挥办公室遗失开户许可证及存款人查询密码单,账号010101201110115909, 核 准 号Z1910000506601,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山丹路支行,特此声明。

中国共产党托克托县委员会组织部遗失开户许可证,账号:05535601040011164,核准号:Z19100009242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克托双河支行,声明作废。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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