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服务局持续推动政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在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行诚信服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助力打造诚信政务服务中心。
积极推行诚信服务工作机制。以信用承诺助推行政审批,将信用承诺作为实施“减证便民”“容缺受理”的重要手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拓展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面向信用良好的公民、法人等申请主体,积极推行“容缺后补”,实施“告知承诺叠加容缺受理审批”“承诺即准营审批”等“信用+审批”模式,允许办事企业和群众遵照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相关材料;运用信用承诺代替行政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特殊办事群体、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一对一服务,让守信主体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
严格落实信息共享共用制度。区直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办理前,查询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接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巴彦淖尔)”网站,实现信用信息网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使服务对象信用记录随时查询。
筑牢诚信教育思想根基。通过中心宣传栏、LED大屏、工作群等多种媒介普及依法行政知识,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利用例会、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等形式,对工作人员开展守法诚信和道德教育。
建立诚信公开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对窗口服务电话、办事指南及群众办理高频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和办理讲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定期梳理窗口诚信服务工作,完善诚信服务承诺和守则,形成行之有效的诚信管理、考评、奖惩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咨询办公室,严格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配备群众意见箱,全面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公布工作动态,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以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履约能力,确保服务办得快、办得好、办得满意。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