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乌海市政法单位使用司法救助资金情况的监督,乌海市委政法委坚持对市政法各单位、各区委政法委每年使用司法救助资金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推动市、区政法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好司法救助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使用司法救助资金。
2022年,该市政法各单位司法救助案件共30件31人,使用救助资金141.8008万元。司法救助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拓展。一是建立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民政局、妇联、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了《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保证救助效果实现最优化。二是司法救助化解了一批案件。政法单位将公正及时救助、释法说理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结合,使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达到“事心双解”。三是严格审慎司法救助。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对救助对象、程序、材料严格把关,对不属于司法救助的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利用有限的司法救助资金,努力做到精准救助。 (乌海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