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肇事被讯问,居然不知肇事车辆的任何信息,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他人车辆肇事的交通违法行为。
8月13日深夜,东胜区交管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称,一男子疑似醉驾肇事,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此时,肇事驾驶人杨某已被派出所民警控制。经检测,肇事驾驶人杨某酒精含量为332.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杨某带回东胜区交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约束醒酒。数小时之后,杨某酒醒,在讯问过程中,杨某居然不知道自己驾驶车辆的车型、车牌号以及车身颜色等关于肇事车辆的任何信息。
据了解,当晚,杨某和几个朋友在事故地点附近的酒店吃饭,酒过三巡,杨某已是意识模糊、行为不受控制的状态。当晚23时56分,杨某欲打车回家,这时,“奇葩”的事情发生了,杨某径直走向路面停放的一辆车,随即启动该车,杨某向后倒车不到五米,便撞倒了后方的电动车,在继续向前行驶的过程中又撞到了前方的黑色小轿车。此时,肇事车辆警报响了,车主郭某闻讯赶来并报警。经调查,肇事车辆一直在工地使用,为了方便工人们随时使用,就形成了不拔车钥匙的习惯,所以,郭某在当天停车之后也没有拔车钥匙锁车门,才让杨某“得逞”。杨某将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刘跃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