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开鲁警方破获全区特大文物盗窃案旁听醉驾案件庭审  敲响危险驾驶警钟赤峰市红山区警方侦破一起命案积案未按规定用“场所码”违规商户受到处罚介绍卖淫牟利嫌犯被抓归案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408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14

未按规定用“场所码”违规商户受到处罚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赵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严格落实“场所码”制度,要求公共场所必设码,进入场所必扫码。近日,达拉特旗公安局与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旗范围内行业场所的“场所码”应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并依法对217家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违规商户进行了处罚。

9月3日至4日,达拉特旗公安局各派出所民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沿街走访辖区商场、超市及餐饮场所等行业场所,检查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张贴入口醒目位置,是否督促进入人员扫“场所码”登记等各项防疫措施。此次检查共出动警力20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100家.该局依法对101家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处罚。

8月以来,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内超市、餐饮、酒店等重点场所,对“场所码”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商户1950家次,对116家(其中树林召镇区74家,苏木镇42家)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扫码亮码”措施不力的经营主体进行停业整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