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赵立超摄
近年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加减乘除”工作法,预防、化解潜在矛盾和已经出现的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铁法力量”。
线上调解做“加法”
“网上能调解,还能远程司法确认,真是方便高效。”近日,在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通话时,丛先生不禁发出如此感叹。
丛先生因保险合同纠纷欲起诉某保险公司通辽分公司,但其居住在呼和浩特,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到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现场提起诉讼遇到困难。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客服的指导下,丛先生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了网上立案操作。法院立案审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予以审核,认为该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转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组织双方远程视频参加调解,双方就合同相关内容、调解方案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根据调解方案形成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后推送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利用“多元调解”小程序线上签字确认。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在平台自动生成的司法确认申请书上进行线上签字确认。在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掌上法庭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在线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当事人线上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依托送达平台当即将司法确认裁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至此,该起相隔千里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该起案件的化解是通辽铁路运输法院运用“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解决纠纷工作的一个缩影,不仅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也实现了“让当事人跑腿到让信息跑路”的根本转变。
分调裁审做“减法”
曾几何时,案件审理周期长是困扰百姓的一大难题。如今,这一难题在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正在悄然改变。通过“三次”分流精准识别繁、简案件,打造“简”主“繁”次新格局,能够有效地降低案件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诉前调解“一次分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立案庭程序分流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会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环节,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给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并根据案件类型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在线调解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运输合同纠纷调解室、航运损害纠纷调解室、铁路民事纠纷调解室等5个调解室,并建立诉前调解台账,调解不成功的作二次分流处理。
简案快审“二次分流”。对诉前调解不成功案件以及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简单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通过庭前会议组织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简化文书制作,进行云上庭审,系列案集中排期、开庭、宣判等手段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从而节约审判资源,降低诉讼成本。
繁案精审“三次分流”。对于少部分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困难、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进入一般程序精细审理,分流给法律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工作能力强的资深民商事员额法官办理,进一步彰显司法的公正和权威,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司法改革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走深走实,1至7月,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较去年同期缩短21.2天。
多方联动做“乘法”
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于年初公开选聘了两个特邀调解组织及15名特邀调解员。
为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积极转变职能定位,告别过去单打独斗的纠纷解决模式,将科尔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录。并按照“基层预防调处优先,法院提供政策指引、法律指导、资源经验支持、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工作思路,派出法官担任街道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扩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覆盖面,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民商事案件受理的类型特点,将通辽银保监分局所属的通辽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录,并利用“总对总”线上调解平台开展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委派、委托调解工作。行业协会精心选任的调解员从事保险行业工作多年,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还具有丰富基层调解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人才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处理,也有利于提高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认可程度,不断拓展多元解纷空间,充分释放多元解纷活力与效能。
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作为中立角色的介入,能够有效降低双方的冲突。多元解纷,“多元”是关键,构建一个覆盖专业领域、贯穿解纷全程的“朋友圈”,能够有效为纠纷解决带来“乘法”般指数增长的工作实效。
诉源治理做“除法”
为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优势,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始终把法治宣传作为重要职责,稳步推进诉源治理宣传工作。
该院在自有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诉前调解+”系列宣传,将司法确认、区块链核验技术、诉前鉴定等工作与诉前调解相融合的方式、效果等进行详细说明。同时,依托全院各部门的宣传力量,通过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站段等活动,以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不断引导群众自我抵制、自我防范,积极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通过多项制度机制,积极投身社会治理第一线,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制定完善了《万人成讼率考评机制》、《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加强对多元解纷的法律指引和业务指导,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也可以避免大量潜在的、隐性的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诉讼前。
组织开展特邀调解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特邀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通过现场演示、个案分析等方式,针对诉前调解案件流转过程,调解员如何积极引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整理案件的证据,如何识别和防范调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以及与当事人有效沟通的技巧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特邀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将诉讼服务职能向矛盾前端和源头延伸,让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现场,以“治未病”的决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提供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