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15时30分许,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岗勤中队民警执勤巡逻至辽河大街东段时,一名男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摇摇晃晃自南向北行驶而来。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了检查,当民警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时,驾驶人承认说:“有点喝多了,平时滴酒不沾的。”随后,民警以涉嫌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其带回至大队做进一步检测和处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周某的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询问得知,周某上午帮舅舅家装修房子,舅舅挽留周某中午在家吃饭,周某盛情难却,便跟舅舅喝起酒来。舅舅热情劝酒,周某禁不住劝说,喝了白酒又喝啤酒,原本不胜酒力的他,最终被舅舅“劝”多。饮酒后,周某驾车去购买瓷砖的路上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刘向荣胡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