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21时30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陈巴尔虎旗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巡逻民警试图喊停该车辆,驾驶人在发现交警后停车,停车一会后突然前行试图逃跑,执勤交警见状立即跑步去追,驾驶人见到执勤交警追赶后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在询问其是否饮酒时,驾驶人王某承认喝酒了。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该驾驶人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对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因王某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大队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500元。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李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