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早上7时56分,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达大队值班警组接到报警称:在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街小学门前,一辆小型客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处置。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道路监控发现,一辆小型客车沿乌达区巴音赛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乌达区巴音赛街小学门前驶出道路时,与沿巴音赛街由西向东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某发生碰撞。
据现场群众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时重重地摔在地上,幸亏电动车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事发时头盔还牢牢地戴在头上,有效地保护了头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经医院检查,电动车驾驶人除腿部受伤外并无大碍。“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幸亏戴了安全头盔保了一命。”在医院的电动驾驶人感慨万分。
交警提示:驾驶非机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减轻事故对头部的直接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驾乘人都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生命安全的保障。(陈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