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丹通讯员于慧东)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信访局、科尔沁区司法局双向联动过程中,走访了社矫对象所经营的企业,通过开门纳谏、走访企业、实地察看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发展前景以及遇到的司法困难。
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在矫企业家有赴外地洽谈业务的经营需要,但是因为请假需要履行书面手续,存在怕麻烦、担心不批假、不敢请假等心理负担,于是,检察官明确告知因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向社区矫正机构请假外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审批,检察机关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综合分析,有3名社矫对象均具有极高的自我约束意识,其运营企业的发展前景具有稳定向好趋势,请假外出的理由充分,为助力他们外出进行项目洽谈、招商引资,社区矫正机构当场告知他们依法履行手续后准予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