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延伸审判职能触角的重要方式。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建议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大讨论”活动相关要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针对王某等人短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的五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在接待立案时发现二人有故意制造事故的涉嫌,以骗取误工费,随即向各涉案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交通管理大队等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对二人发生的多起交通事故进行核实,以保障各保险公司合法权益。在审理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时发现,借款合同对债务承担主体约定不明确;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届满后,以催收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内容不完善;债务人恶意逃避送达、拖延诉讼,由此产生法院“送达难”以及名誉权纠纷等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加强金融借款案件风险预警、提升金融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
上述司法建议,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已经采取相关措施落实,并及时复函。下一步,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自觉性,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马喜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