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讯在漫长的旅途中喝酒打发时间本无可厚非,但是,醉酒之后,借酒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就一定会被严惩。日前,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大板车站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滋事案件,行政拘留1名违法行为人。
2021年3月20日18时许,T302次旅客列车运行至通辽至开鲁间,乘警接列车长报警称:旅客马某酒后无故谩骂周围旅客。在乘警将其带至餐车醒酒过程中,马某在餐车随地小便,列车安全员对其进行制止时,马某用手击打安全员脸部,造成脸部红肿。在乘警将其移交至大板车站派出所后,马某依旧借着酒劲,在办案区内肆意撒泼,并声称自己没有违法。
3月21日,在办案民警查明案情后,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200元罚款处罚。(袁存雨赵谦)